一、 研習依據:本中心106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。
二、 研習目標:
(一) 能熟悉主要研究方法
(二) 能掌握研究架構,撰寫可行之研究計畫︒
(三) 能依研究計畫進行教育專題研究,創新學校行政及課程教學。
(四) 能運用於個人研究計畫撰寫及增進教育現場研究方法之認識。
三、 研習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。
四、 研習人數:40人。
五、 研習日期:106年11月18、25日及12月9日(星期六)
六、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11月7日(星期二)止。
七、 研習地點:本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)。
八、 研習課程:(課程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)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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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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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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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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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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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8
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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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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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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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研究的性質與思維方法
二、教育專題的領域與問類型
三、研究動機、目的與待答問題的敘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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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教育部常務次長
淡江大學教育
政策與領導研究所
吳明清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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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
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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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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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變項 (名詞 )定義與測量
五、 文獻的性質、 功用及蒐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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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5
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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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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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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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研究方法及其適用的問題
七、研究設計與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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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
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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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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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問卷調查的方法與要領
九、實驗研究的方法與要領
十、行動研究的方法與要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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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9
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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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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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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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分享習作
十二、研究計畫的內容結構與撰寫要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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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
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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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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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研究報告的結構形式與評鑑標準
十四、問題討論與心得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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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研習方式:講解、 討論、習作、分享。
十、 報名方式
(一)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(http://insc.tp.edu.tw)報名,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,再由貴機關(學校)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。
(二) 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(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),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。
十一、注意事項
(一) 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(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),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,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,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(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)。
(二)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,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,以免影響課程進行。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。另本中心不接受「現場報名」,以免影響講義、餐食等行政作業,敬請配合。
(三) 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,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,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,填寫「取消研習」表單,完成校內核章後,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,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,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。
(四) 為珍惜教育資源,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,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,將於「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」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。
(五) 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,另如需無障礙設施、或其他需求者,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。
(六) 本中心設有專車由劍潭捷運站接駁至中心研習,如需搭乘請務必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,且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撙節公帑,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(非每日均有專車),並因車型不同座位數有限,非每人均有座位。相關專車發車資訊,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(http://insc.tp.edu.tw/)或本中心(http://www.tiec.gov.taipei/)最新公告。
十二、研習時數:全程參與者每期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;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(3小時)者,不給予研習時數。研習結束後,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,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。
十三、聯絡方式:林致均組員,聯繫電話:2861-6942轉216,傳真:2861-6702,電子信箱:ju801112@gmail.com
十四、研習經費︰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,覈實核銷。
十五、其他:本研習計畫陳奉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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